什么是戏曲音乐?这个问题很难用几句话说得清楚。顾名思义,戏曲音乐是指戏曲里的歌唱与伴奏。但这并不能作为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这除了说出一个人所共知的现象外,并不能使我们得到什么新的东西。戏曲为什么要有音乐,为什么没有音乐就不成其为戏曲?戏曲音乐又是怎样的一种音乐,它与其它种类的音乐形式又有什么不同?对诸如此类的问题,一个简单的答案是无法回答的,而这恰恰又是我们为探讨戏曲音乐的特性所必须了解的。
为了把这些问题说清楚。我们还是先从戏曲艺术的特点、戏曲与音乐的关系谈起。
戏曲是一种戏剧,从艺术分类上说,它属于戏剧的范畴。但话剧、哑剧、歌剧、舞剧等也都是戏剧。它们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知道,以上各种形式的戏剧,大体上又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与音乐相结合的,如歌剧、舞剧皆是,可称为音乐的戏剧;一种是并不与音乐相结合,这以话剧最为典型,可称为非音乐的戏剧。虽然,近代的话剧也常利用音乐来加强气氛的渲染,但这除了可以丰富话剧的表现力之外,对话剧艺术的基本特性并不发生任何改变。因为无论有无这种音乐,话剧都仍然是话剧。但对音乐戏剧来说,情况便不同了,无论是歌剧或舞剧,一旦没有了音乐,它们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戏曲,也属于这种音乐戏剧的类型,不过却是一种中国式的、具有民族特点的音乐戏剧。它同样不能没有音乐,虽然它在表现形式与艺术风格上同歌剧、舞剧的区别十分明显。
中国戏曲这一特定的艺术形式是怎样形成的?是基于戏剧与音乐的结合。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的产生,都不是凭空而降的,它总有一定历史的、传统的渊源。中国戏曲的来源,是三种不同的艺术形式的综合,即古代的歌舞、说唱与滑稽戏。这本来是各自独立的艺术形式,各有自己的表演节目。但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三种艺术形式逐渐汇合到一起了,从而形成戏曲。歌舞本来并不表演故事,后来却逐渐加进了故事情节;说唱本来只是以第三者的身分叙述故事,后来却搬上舞台以剧中人的身分表演故事;滑稽戏本来是以说白和动作进行表演,后来也逐渐加进了歌舞的成分。这样汇合的结果,就形成了一种把歌唱、舞蹈、念白、戏剧表演融为一体的艺术形式,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戏曲。这个汇合过程,是歌舞、说唱的表演逐渐戏剧化,而戏剧表演又逐渐歌舞化的过程。由此可见,中国戏曲在形成之初,戏剧与音乐就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了。
中国戏曲发展至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一部中国戏曲史,也是一部戏曲声腔演变史。所谓声腔,是指为戏曲所采用的、以某个地区的民间歌曲为基础构成的、具有浓郁的地方性色彩的曲调群,或称曲调系统。中国最古老的两种戏曲,宋代的南戏与元代的杂剧,都是用歌曲演唱的,但由于它们兴起的地区不同,南方与北方的歌曲在风格上有明显的差异,这就形成为两支不同的戏曲声腔,即南曲与北曲。南北曲的进一步演变,便是明代南曲四大声腔的出现,即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昆山腔。它们各具不同的风格,是南曲流传地区扩大以后,与各地民间音乐相结合的产物。四大声腔的互相竞争与消化,促进了明清两代戏曲的繁荣。在这以后出现的梆子与皮黄,又是作为两支新的戏曲声腔兴起的。这种新声腔是民间音乐的发展成果,它们又陆续繁衍出许多新的剧种,为中国戏曲的发展开创了新的局面,影响和推动着近代许多地方戏曲剧种的产生。这个历史说明,戏曲发展的每一进程,都与戏曲音乐的发展直接相关联;历史上每一剧种的形成,又总以某一声腔的兴起、变迁为标志。
中国戏曲的剧种众多,现在有三百多个剧种。由于各地方言不一,各个剧种又有不同的艺术风格。无论是典雅如幽兰的昆曲,还是被誉为南国红豆的粤剧,以及田园牧歌式的花鼓戏,高亢激越的梆子,低回委婉的越剧,在风格上均各不相同,绰约多姿。这风格色彩上的差异在哪里?首先在于音乐。
人们常说中国戏曲是一种综合艺术。因为它包含有文学、音乐、表演、美术等各种成分。这每一种成分都有各自的艺术特性,但当它们进入戏曲以后,就又都或直接或间接地与音乐发生了关系。
就以戏曲的文学而论,它的艺术结构方法不同于话剧,就因为它是与戏曲音乐的结构相联系、相适应的。戏曲的文学需要有唱词,而唱词就是一种与音乐相联系的文学形式。即使是戏曲的念白,也不同于话剧的台词,因为戏曲念白除需具备性格化、动作性等条件外,也还要求它具有音乐性,读起来好听,并且能与音乐相配合。
戏曲剧本的结构形式在历史上曾经历过一番演变。无论是元代的杂剧或明代的传奇,剧本的结构形式都是以长短句的曲牌为基础构成的分折(或分出)形式。从南北曲开始到现今的昆曲、高腔,都采用这种结构形式,但到了清代,自从梆子、皮黄出现以后,剧本的结构形式却变为以七言或十言的上下句为基础构成的分场形式了。何以会有这种变化呢?这也是与戏曲音乐的发展相适应的,因为戏曲音乐的结构形式也发生了一个重大变化,由早先的“曲牌联套”体演变为“板式变化”体了。前者是以一支支完整的曲牌作为音乐结构的基础,一折戏必须由若干支曲牌组成一套曲子;而后者的结构基础则是一对互相对称的上下乐句,一段唱腔则是这一对上下乐句多次的变化重复。一场戏的唱腔,可以有数十对或更多的上下乐句,也可以仅有一两对上下乐句,甚至完全没有唱而全由念白构成。由此可见,戏曲文学形式的变迁,与戏曲音乐有多么密切的联系。
我们再看戏曲的表演艺术。戏曲表演要运用唱、念、做、打诸种艺术手段,这每一种手段都与音乐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唱,本来就是一种音乐的表演手段,这自不待说。念白虽不是歌唱,却要有音乐性,要求它在声调上、节奏上有抑扬、有顿挫,能与歌唱相协调。至于做功、武打,这都属于形体动作,但戏曲舞台上的形体动作又不是生活动作的直接模仿,而是具有舞蹈性的表演,它是强烈的、夸张的、富于节奏感的。因此这种形体动作与音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融化于音乐的节奏之中。传统戏曲表演要求演员熟悉锣鼓经,亦即各种锣鼓点子的组合形式,身段动作要与锣鼓经合拍;熟练的演员离开锣鼓的配合就觉得无法动作,情绪无从发挥,也就是这个道理。
唱、念、做、打这四种手段各有不同的特性。但它们又是如何综合在一起,融合成为一个整体的?在这些手段之间,音乐是一个联系的纽带,通过音乐的节奏,起着统一与协调的作用。同时,戏剧的进行要讲舞台节奏,戏剧的情节、情绪的各种变化发展,戏剧矛盾的起伏跌宕,需要通过或强或弱、或张或弛的舞台节奏来体现。不仅一出戏中场与场之间要有这种变化,即使某一段表演或某一段唱腔之中,在节奏、速度上也需有种种不同的变化。这一切又是通过音乐来体现、来调节的,音乐把全剧的节奏统一贯串起来。
我们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戏曲是一种音乐的戏剧。因为戏曲音乐是整个戏曲艺术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它渗透于、贯串于戏曲艺术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