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682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11月3日,郑州市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和文广旅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和调整管理体制工作的通知》(郑教监管函〔2021〕226 号),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关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范围,确定了调整工作采取分类办理、分阶段实施推进方案。其中:涉及游泳、篮球、拳击、中国象棋等80项内容列入体育类进行管理,管理主体由郑州市教育局转为郑州市体育局;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编程、机器人、创客、科学探索等各类科学技术培训服务等内容,列入科技类进行管理,管理主体由郑州市教育局转为郑州市科技局;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表演类等十余项非学历艺术培训等内容,列入文化艺术类进行管理,管理主体由郑州市教育局转为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11月30日,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完成了市级层面的权限移交。全市原属教育部门管理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转为非学科类的763家、原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919家校外培训机构共1682家,分类移交给体育、科技、文广旅三部门。
下一步,市教育局、体育局、科技局、文广旅局还将继续密切配合,压实县区责任,协调各开发区、区县(市)完成区县(市)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权限移交。
此外,受郑州市疫情影响,11月7日起,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11月27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经审慎研判,从2021年11月29日起,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1.继续举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在重新审核登记完毕(必须为非营利性)、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12月31日前,不得招收新生、新收或续交费用。2.学科类转型为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在分类移交至体育、科技、文广旅部门前,对现有存量课时进行消课或退费,不得招收新生、新收或续交费用。待分类移交完成后,停止学科类培训行为,按照转型后的培训范围进行招生和收费。3.继续举办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经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继续开展线下培训。4.已注销、未递交申报资料或资料不完善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来源:郑州市教育局编辑:裴申申 审核:杨化涛